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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系上公告] 112-2學期實習(實務應用與實習)申請流程公告
系所公告
張貼人:網站管理員 ╱ 公告日期:2023-12-18各位同學好:
應外系開設「實務應用與實習」3學分選修課程,參與實習的同學需在學期中完成至少480小時實習時數並繳交規定之作業。「實務應用與實習」課程將會開在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,此課程不開放選課,統一由系辦幫有申請實習的同學加選。「實務應用與實習」課程列入畢業所需修習之128學分。
此課程開設在大四下學期,為配合畢業離校時程,系辦需於6月初上傳學期成績,因此,同學需於5月底前完成所需480小時實習時數並繳交相關規定之作業。另外,大四下學期仍有必修課,欲申請者需評估實習公司是否願意讓你請假回校上課,下學期總修學分仍須滿足最低9學分(含學期實習3學分)之規定。
附件為實習課程申請前後說明及需備妥之文件,請有意申請者於12/29前繳交實習前應備文件至系辦。
實習前準備資料申請流程:
1. 尋找合適的實習機構。
2. 取得家長同意。
3. 尋找一位系上專任教師擔任實習指導老師。
4. 請指導老師進行實習機構評估。
5. 指導老師評估通過後,請實習機構(甲方)填寫實習合約書並蓋公司大小章。
6. 將實習機構填妥蓋章的實習合約書繳至系辦,系辦將送至學校(乙方)蓋章 (甲乙雙方用印完成)。
7. 繳交實習前應備文件至系辦。
8. 學校將協助辦理投保。
9. 系辦將於實習開始前,召集實習生召開「職前講習」,實際辦理日期將另行通知。
10.學期實習開始(2月)。
有任何疑問歡迎email詢問或至系辦洽詢,謝謝!
附加檔案:
最後修改時間:2024-04-22 PM 4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