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系上公告] 107(1)(延長申請)技藝獎金申請
凡取得國際性、全國性競賽得獎前三名,或取得甲級、
二、受理申請時間、單位
1、各項獎金受理申請期間:
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,本期於10月1日至11月9日。
證照申請表必須由學生e-portfolio系統進行證照記錄填
團體競賽得獎者,小組中每位成員均需於e-portfolio系
2、受理單位:
符合上述資格同學先將申請表及證明資料送各系所辦公室初審,
3、複審單位就申請表及系統檢核複審後,符合資格者依核定金額,
三、申請者應注意事項
申請資格:
取得名次及證照時間今年2月1日到7月31日期間取得前三名
四、一年級新生申請限制事項及畢業班提前申請
1.、一年級新生取得證照、全國競賽獲獎時間必須於9月入學後,
2、一年級新生取得證照時間、
3、畢業班同學取得日期為畢業當年度2月1日以後取得者並能提出
五、為鼓勵高階人才積極參與競賽,培育學用合一的技職人才,